□策劃社會新聞中心□記者王悅生
  張波文圖
  核心提示|這次鄭州警方打擊“沙老大”的專項行動,戰果令人欣慰,省會裡新建小區周圍的沙石建材市場秩序也比以前變得更規範。但是,不少讀者可能會問,“沙老大”現象很多城市都有,且長期存在,這次警方的整治行動過後,這些“沙老大”會不會卷土重來,或是變換一種身份重新出現?
  【表態】“沙老大”打擊行動將常態化
  “打擊行動以後會變成常態化。”鄭州市公安局“打擊非法控制新建小區建材指揮部”相關負責人表示,專項整治行動原本計劃開展一個月,但實際上,該行動至今已進行了2個多月,接下來還會繼續,從專項整治變成長效管理,以後,在鄭州只要遇到“沙老大”強買強賣的現象,會馬上進行打擊,堅決防止其做大成勢。
  該負責人還介紹,從這次專項行動的效果來看,公安機關對全市近幾年新建的358個小區的物業公司進行了逐一勸誡、普法教育,違規的物業公司和“沙老大”,都或輕或重地受到了一定的處罰,一些售賣大沙的從業者也從這次行動中看到了警方的決心,相信這些違規者以後也不敢太囂張。
  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瞭解到,今後,市民如果在裝修時遇到“沙老大”阻攔,不讓進小區或是強迫交易,可立即撥打110報警,公安機關會有警必出,有警必查,堅持露頭就打。
  鄭州警方針對專項行動,依法出台的關於立案查處的細則性文件,正是為了將打擊行動形成制度性和常態化。文件對沙老大可能涉嫌的違法犯罪活動表現形式、處罰依據、適用罪名做了詳細說明,也為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。
  “只要有人敢阻撓業主自行購沙,警方就可以對其處罰。”對此,專案組民警劉濤說,警方會視“沙老大”的情節,進行不同的處罰。如果其情節惡劣,達到一定標準,警方還可能會追究其刑責。
  【提示】以後再遇“沙老大”可立即報警
  【建議】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
  懲治“沙老大”,怎樣才能治本?長期研究刑法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老師、博士方嘉亮說,在他看來,不僅要依法懲治“沙老大”,還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督管理,從根本上斬掉物業公司與“沙老大”抱團牟利的利益鏈。
  也有專家表示,為避免沙霸整治變成一陣風,警方應聯合房管、工商、城管等多部門聯合執法,形成“嚴打”的聲勢和長效機制,讓沙霸不敢“露頭”。新建小區應給業主提供購買水泥大沙的多個正規途徑,或者嘗試集體為業主團購低價的水泥大沙,解決業主裝修的後顧之憂。  (原標題:“沙老大”會不會卷土重來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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